Article 19

In force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预先保护对象进行审查论证,确定拟纳入保护名录的对象,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报送审批前,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