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并向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