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Chapter 2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Article 8In force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