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交付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