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

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召开时,应当开展集中学法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