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街道办事处应当动员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织和居民(村民)等参与社区(村)治理,支持人民团体、社区志愿者等依法开展活动,扶持社区(村)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和纠纷调解等社会组织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政府购买社区(村)服务指导目录和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村)服务指导目录;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支持和保障街道办事处通过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