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交通事故处理等所需经费的财政支出,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投入,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立体交通和智能交通,发展和完善绿色交通体系。

倡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公共自行车等绿色方式出行。

Local Regulations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