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出国定居或者留学改定居的华人、华侨在本自治区的父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可以每四年给予四十天探亲假一次,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父母双亡的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可以每四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探望其在国内的兄弟姐妹。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