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书面请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
(一)需要的文书、资料、信息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掌握,自行收集难以取得的;
(二)需要出具专业认定意见的;
(三)其他需要协助的情形。
调取文书、资料、信息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需要出具专业认定意见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明确答复期限。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