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传统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负责传统建筑的维护和修缮;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未明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维护和修缮。
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经批准改建、修缮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鼓励采用传统建造技术和传统建筑材料。
对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设计图集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可以给予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