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统工匠的培养,为代表性传承人、传统工匠开展授徒传艺、展示展演和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助。
鼓励传统村落设立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传习所、传统作坊等,对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进行展示。鼓励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传统村落的历史、习俗、技艺等文化遗产进行收集、整理、研究。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尊重和保护传统村落的民族语言和习俗,支持开展苗侗芦笙节、四八姑娘节、四十八寨赶歌场、六月十八赶飞山、公历6月杨梅节、公历10月中旬飞山文化节等民俗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