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Repealed

公安机关根据市环境保护总体目标要求以及保护和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需要,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划定机动车辆禁鸣的区域、路段和时间,向社会公告,并设置明显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得在禁鸣区域、禁鸣路段或者禁鸣时间鸣喇叭。

Local Regulations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