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新区内直接提供服务,应当加入已在横琴新区备案的港澳企业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内地企业。

已备案的港澳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注的业务范围内提供服务。港澳专业人士提供需要加盖内地执业印章的专业服务时,有关图纸及文件,应当由港澳专业人士签字并加盖其所加入企业的公司印章。横琴新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