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建立政府牵头,教育、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用地紧张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利用闲置资源改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将闲置房产改建为中小学校、普惠性幼儿园。

中小学校、幼儿园闲置校舍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调整和配置,盘活资产的资金应当用于教育事业。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