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采取措施、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同时推广使用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处置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造成土壤污染的,应当进行治理、修复和合理调整用途。

Local Regulations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