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Amended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常务委员会在法规公布后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规章应当在公布后三十日内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