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本条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