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Article 4Amended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气象等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