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开发森林旅游项目或者建立森林公园,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森林资源和森林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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