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的权利:

(一)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民主权利、劳动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参与本企业涉及职工利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

(三)对本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四)依法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

工会的义务:

(一)支持、协助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共谋企业发展;

(二)教育劳动者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护企业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劳动合同,发动劳动者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四)关心劳动者生活,协助企业办好集体福利事业,组织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协助企业对劳动者进行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