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者应当进行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费的具体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