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老年人的居住权受法律保护。老年人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未经老年人同意,子女或其他亲属 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不得挤占老年人 住房或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有关部门、单 位在房屋出售、征迁或者调整时,同等条件下应当照顾 老年人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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