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合计一般应控制在上 一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3%以内。

(一)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村、组集体企 业。

集体经营的收入不得抵顶公积金提取份额,但应作为积累基金一并纳入公积金管理使用。

(二)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别困难户补助、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公益事业 和集体福利事业。

(三)管理费,用于村、组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报酬以及办公费开支。享受定额补贴的村、组干 部人数,每一行政村3至7人,每一村民小组1至2人。每人全年定额补贴的最高额为当地农牧 民当年人均纯收入的150%。因公误工的人员可发给误工补贴。具体定额补贴的人数、标准和 误工补贴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报县级 人民政府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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