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因举报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检查批准文书,并在检查结束后五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