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河河道管理条例/Chapter 4 法律责任Article 26Repealed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