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现有架空管线应当定期进行清(整)理,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重要街道和重要区块上空的现有管线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逐步予以改造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管线设置管理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要街道和重要区块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