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通过行政执法文书、拍照、录像、录音、监控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行政执法需要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有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采用实时联网等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记录、存储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