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辆或者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确需通过城市桥涵的,须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按指定时间和路线,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通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