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在每年全国植树节和我省植树周期间,要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植树造林任务,适时组织和领导植树造林。

城乡居民和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