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Amended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