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阳性结果后,可以委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感染状况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其提供医学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