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以及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内容。

用工单位应当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