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