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特色建筑、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工匠、人才培养,鼓励、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建筑、文化研究等机构培养工匠型建筑技术人才。

技术精湛的建筑、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工匠、艺人,由州人民政府授予“工匠师”或者“工艺美术师”称号;符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聘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申报。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