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供水设施建设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技术规范要求的输水管道、管件、水箱、设施、设备等建设材料,并按照工程技术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供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其管理职责,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供水设施建设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