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全县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和政务服务网,对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主体、监督方式等实行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负有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全县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电子信箱、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法将严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