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级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指导、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客运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市、县级交通运输、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自觉维护客运安全的意识。
有关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