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自贸试验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优化创新创业制度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强在高端技术、重点技术领域的联合研究和技术引进;

(二)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标准,拓宽创新创业项目境外融资渠道,引导境内外资本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三)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创新监管模式,为企业进口研发设备、材料提供便利,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

(四)以自贸试验区为平台,鼓励在川高校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

(五)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扶持机制,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试点;

(六)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等方面探索试验。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