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规划及相关水源工程建设工作,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执行;

(三)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四)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