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幼儿园的规划编制、用地供给、建设管理等工作。
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幼儿园规划、建设和土地征收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