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Repealed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制定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机构限额、编制总量的控制情况;
(五)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调整情况; (七)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