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邀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立法工作,也可以邀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审议相关法规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