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要求有关单位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并报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单位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