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Local Regulations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