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加强与军队电磁频谱管理机构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军地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配合重大军事任务无线电保障、军地无线电干扰协调、无线电监测协作等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