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 受理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及时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既要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对家庭暴力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防范和制止事态扩大。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组织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为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依据,并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作出处理:
(一)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二)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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