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乡镇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协理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明确气象灾害防御信息人员。协理人员和信息人员在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气象灾情收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和气象科普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