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居住区、金融机构、超市、商场、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公园、景区、公厕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设施的改造,满足老年人生活和出行的基本需求。

鼓励公共场所提供老花镜、放大镜等方便老年人阅读的物品,有条件的可配备大字触屏读报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