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