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畜牧、卫生计生、城管综合执法、审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景)区的水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